人民网
人民网>>吉林频道

法官说法 | “免费培训”变贷款债务,法院判决公司担责

2026年05月27日09:13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收藏小字号

案例:大学求职遇骗案

月薪6000到8000元,五险一金,无经验可培训,入职零费用。2024年6月,刚毕业的黎某在招聘APP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每一项都精准踩中了求职者的期待。然而,这场面试的结局不是心仪的工作,而是一笔从天而降的贷款。

面试时,HR告诉黎某,岗位需要先参加岗前技能培训,“费用完全免费,正式入职后从工资里扣”。在对方引导下,黎某签署了《培训服务协议》,并下载APP办理了1.58万元分期贷款。培训结束后,公司推荐的工作薪资仅3000元,没有社保,地点偏远,与承诺严重不符。黎某拒绝上岗,却被要求一次性还清贷款,否则“影响征信”。黎某起诉维权。

佛山禅城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公司虚构高薪岗位、隐瞒贷款事实、超范围经营培训,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公司返还黎某培训费7800元;贷款由公司承担,与黎某无关。

法官释法:法律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含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此类“培训贷”的典型套路在于先用高薪、零经验吸引求职者;再以“免费培训、上岗后扣”降低警惕;接着引导下载网贷APP、签署空白合同,以个人名义贷款;最后推荐与承诺完全不符的岗位,迫使求职者自行解约并承担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求职过程中,任何贷款都是骗局

警惕“零费用+培训+高薪”组合:正规企业岗前培训免费、不签贷款协议、不扣工资;凡要求下载APP、绑定银行卡、签贷款合同,直接拉黑。

核查经营范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公司是否有培训资质;无资质却收费培训=违法。

拒绝空白合同/口头承诺:所有约定写入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薪资、社保、培训费用承担方;不签空白协议、不扫陌生二维码、不提供验证码。

求职是为了挣钱,不是背上债。真正的好机会,不会让你还没进门就先掏腰包。

(责编:邱茜、谢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