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暖心调解,为五名主播解“薪”结——以“如我在诉”理念实质化解涉民生纠纷
年关将至,“酬”心似箭。能否顺利拿到劳动报酬,关系着劳动者能否安心过年。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五起因“混同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帮助五名电商主播在元旦前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实质性解决了工资拖欠、经济补偿等纠纷,实现了权益保障与效率优化的双赢,让劳动者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基本案情:关联公司“混同用工”,五名主播权益受损
原告徐某等五人于2021年入职长春某公司,担任电商主播。2023年11月,在该公司的安排下,五人又与广州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五人的实际工作地点、管理方、工作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仅工资支付方变更为广州公司。工作期间,五人遭遇了用人单位无故降薪、克扣及拖欠劳动报酬等一系列问题。长期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后,徐某等五人于2025年4月向两家公司发出通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将两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清事实基础,力促双方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这五起案件被告相同、案情相似、诉求相近,决定进行关联审理。庭审中,法官详细梳理了五人入职、合同签订、实际用工、薪酬发放的全过程,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明确了两个被告公司共同用工的事实。庭审结束后,面对事实清楚但双方情绪对立、诉求差距较大的局面,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她考虑到,判决虽能定分止争,但后续可能面临执行周期较长等问题,而临近元旦,让劳动者尽快拿到真金白银,才是解决其急难愁盼的最优方案。因此,法官在庭后主动引导各方走向调解。
调解过程:耐心释法析理,弥合金额分歧
调解之初,双方对于补偿金额的预期存在较大差距。原告方基于其诉求金额提出了调解方案,而被告公司则因经营压力等因素,表示难以承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甚至各方已做好二次庭审的准备,但法官和办案团队没有放弃,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背对背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一方面,向被告公司详细释明“混同用工”的法律后果、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分析判决可能对其造成的商业信誉影响及更大的给付压力;另一方面,也向五名原告耐心解释诉讼风险、执行程序和时间成本,引导其从尽快实现权益的角度考虑,在合理范围内调整预期。经过法官反复、耐心的协调与斡旋,各方态度逐渐软化,立场不断靠拢。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五起案件分别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在一周内向徐某等五人支付包括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在内的款项,具体金额各方均表示满意。这场持续多日的调解拉锯战,最终以各方握手言和告终。
典型意义:实质化解纠纷,传递司法温情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净月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先适用调解机制解决纠纷的生动实践。它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高效实现劳动者权益。
通过调解,避免了判决后的上诉、执行等冗长程序,帮助五名劳动者在元旦前夕快速、直接地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使其能够安心过节,切实解决了群众的“薪”事。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
调解方式给了用人单位一定的履行缓冲空间,减少了因一次性高额支付或失信惩戒对其经营造成的冲击,体现了司法对企业生存发展的考量,有利于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三是节约司法资源。
五起关联案件一并调解成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极大节约了审判资源,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整体效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五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解决,展现了净月法院在处理涉民生案件时,不仅追求法律上的公正,更注重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与社会效果的延伸。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用耐心、专业和智慧,在寒冷的岁末为劳动者送上了最暖心的“新年礼物”,也为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了积极的司法力量。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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