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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庭长谈》栏目

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治罪”与“治理”并重

2026年01月04日15:45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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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人民网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庭长谈》栏目,今天做客我们访谈间的是: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金荣。欢迎张庭长。

张金荣:人民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今年张庭长给我们带来的话题是“治罪”与“治理”并重,请问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话题进行分享呢?

张金荣:因为治罪与治理并重,有着极为深刻的意义。从宏观角度讲,它契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在新时代背景下,犯罪态势发生着深刻变化,传统的单纯治罪模式已难以满足社会全方位发展的需要。

我们必须将刑事审判置于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中去考量,实现从 “事后惩治” 向 “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修复” 的转变,推动社会整体法治环境的优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从微观层面讲,这一理念直接关系到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一起刑事案件的处理,若只关注治罪,可能解决了眼前的法律问题,但矛盾根源未除,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这时,“治罪与治理并重”就显得尤为重要。

主持人:能给我们列举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帮助我们理解吗?

张金荣:好的,主持人。去年,本庭曾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强奸案件,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遵守刑事诉讼程序,提高案件质量,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深入研讨案件,并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

在本次案件处理中,被害人所在学校老师在收到被害人“求救”信息时,保持警惕,第一时间报警,并全程陪伴在被害人左右,在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凝聚司法与教育合力,我院就保护被害人隐私、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展未成年人性教育课程、强化校园安全治理等问题向被害人所在学校发送司法建议,在有效沟通中和学校立起了协同治理机制。我们与法治副校长共同在该所学校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围绕校园保护、典型案例分享、少年审判工作等方面开展深入座谈。我院拟在辖区学校设立“妈妈驿站”、法律教育基地等。

扩大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就校园生活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及科普,全方位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主持人:在多年的工作中,您对“治罪与治理并重”还有哪些体会吗?

张金荣:作为刑庭庭长,在实践中践行这一理念,我的体会是:一方面,要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是一面镜子,反映着社会的法治状况和人民的诉求。我们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案件,将党的政策、法治精神与具体案件相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这就要求我们跳出 “就案办案” 的局限,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

主持人:感谢您的分享,今天的《庭长谈》栏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责编:李成伟、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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