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无中文标 调解结案化难题
销售未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酒,商家须“退一赔十”?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典型案件。
某消费者在某烟酒行购买45瓶进口红酒(品牌含“Plan-B”“Bottega”“Chateau Charles”等),支付价款16000元。后发现其中12瓶(价值15000元)箱内外及瓶身均无中文标识,且未随附进口检验检疫证明,遂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要求店家退还货款16000元,并“退一赔十”160000元赔偿金。
烟酒行质疑消费者购买动机,指出其选购的12款红酒仅1款含中文标识,选购行为存在明显目的性,可能为索赔而故意采购。同时,烟酒行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据,证明涉案红酒来源合法、渠道正规,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正规进口酒类需同时具备正标(进口国文字)和中文背标,未贴中文背标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形式瑕疵,依法禁止销售。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本案中,消费者“退一赔十”诉求具备法律依据。
但法官指出,标签缺失不必然等同于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维权应基于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经释法明理,商家认识到未贴标签的违法性,消费者也考虑到商家的认错态度且红酒本身无质量隐患,双方达成调解结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法官提示
合法销售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酒类除正标外,必须加贴中文背标,载明原料、产地、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否则禁止销售。
商家补救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若商家能通过补贴标签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可继续销售。
消费者维权指引: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留存购物凭证;发现标签缺失时,优先与商家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
本案启示:
商家须严守合规底线,消费者也应理性维权,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秩序。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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