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东北保险法论坛在延吉举办
7月19日,第二届东北保险法论坛暨保险法治创新发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白山大厦召开,来自保险法学界与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绘保险法治现代化的新蓝图,为东北振兴战略下的法治创新注入澎湃动能。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延边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多所知名高校、政法系统、保险行业等领域人员参会,专家学者围绕“保险法治创新发展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为期一天的深入交流和研讨。

会议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省保险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潘红艳的主持下顺利召开。
延边大学副校长张学武表示,当前,我国保险法治建设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此次论坛既体现了保险法治建设的系统性要求,又回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新挑战,必将对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期待各位专家、同仁碰撞思想、启迪智慧、凝聚共识、促进发展,从立法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合规建设、纠纷解决机制等多维度提出创新思路、举措,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险法治体系提供实践探索和经验启示。延边大学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深化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与各位专家学者一道,共同谱写东北亚保险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登科发表讲话,他说,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保险法学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劲的发展劲头,经过40余年的发展和传承,已经成为集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优势学科,“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保险法学科在教授徐卫东的引领下昌隆发展,如今不仅成为吉林省法学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和翘楚,更向全国拓展,不断加强与国内保险法学界、保险实务界的联系和交流。”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表示,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从数字保险的兴起、绿色保险的探索,到普惠保险的推进,保险公司的合规建设,实践中的新问题、新需求不断涌现,对保险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法作为规范保险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其创新发展不仅关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更关乎社会民生的保障与市场经济的稳定。希望本次论坛能够延续首届初心,继续以理论与实践的交流研讨为核心,让前沿理论回应实践需求,让实践经验反哺理论创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完善与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肖庆花说,“金融机构的合规文化,本质上是法治精神在行业实践中的具象化。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主体,合规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履行‘风险守护者’职责的前提。我们深刻体会到:当合规理念嵌入战略全方位布局,当合规文化融入产品全流程管理,当法治思维贯穿客户服务全流程,就能让保险真正成为社会的‘稳定器’。站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坐标上,与各位深耕法学,尤其是保险法学研究的学界前辈交流,既是行业实践与法学理论的对话,更是金融服务与法治建设的共鸣。”

主旨发言环节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韩长印主持。吉林大学教授徐卫东、武汉大学教授温世扬、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贾林青、厦门大学教授何丽新、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曹守晔分别以《解读“政策协同”在保险法治建设中的现实作用》《〈民法典〉视野下的保险法修订》《关于保险制度助力人工智能社会发展和治理的初步思考》《监护人责任险的运行困境与优化路径》等为题做主旨发言。
在分会场中,专家学者分别就“保险法实施过程中的理论及实务问题”“保险公司强化合规制度建设的法律价值及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创新”“保险消费者保护新要求与新发展”等四大分议题展开交流。

在本次年会的闭幕式上,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保险法治创新精神的火种已在白山黑水间播撒,必将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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