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解难题 甘当百姓贴心人

2024年6月,天德乡三梁村“百姓说事点”信息员、村里的“法律明白人”马树林家里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那头传来村民刘某儿子激动的声音:“马叔,你快来我家一趟吧,我爸和别人打起来了。”马树林一听立即赶往刘某家,一进门就看到刘某和同村的王某扭打在一起,马树林迅速将二人拉开,了解情况。原来,王某骑电动三轮车回家时把刘某的妻子撞倒在地,导致其腰椎受伤,需要静养一个月,这就影响了工作,刘某便要求王某赔偿其检查费、误工费等,王某不同意赔付金额。双方多次争执无果后,在刘某家大打出手。
综合考虑下,马树林采用“三步”调解法化解该起矛盾。一是综合分析,厘清矛盾关键点。马树林掌握矛盾的基本情况,抓住赔偿金额是该矛盾纠纷的关键点,仔细询问当事双方的诉求,在了解到当事双方虽然提出的赔偿金额不一致,但实际差距不大时,作出了可调解成功率较高的合理判断。二是法理入情,提出调解切入点。面对双方僵持不下的局面,马树林决定分别与当事双方展开思想工作。马树林耐心劝告刘某,就赔偿标准、各方利弊等做出解释,以刘某妻子每月工资收入2000元作为参考,给出了合理的赔偿金额范围;面对王某,马树林从“法”出发,从“理”入手,强调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属于合理范围,并通过多次讲道理、打感情牌等方式使王某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三是结合实际,抓住有效着力点。在梳理好双方矛盾、分清各方责任后,马树林让当事双方“面对面”坐在一起进行调解,架起“沟通的桥梁”,协商出对双方都合适的解决方案,在融洽的氛围中,双方当事人沟通顺畅,均愿意各退一步,最终确认了折中的赔偿金额,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舒兰市“法律明白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不断创新调解理念、方式,坚持先倾听再普法,先讲理再调解,和解之后再回访,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以高质高效开展,有力遏制了矛盾纠纷及信访上行趋势。
来源:舒兰市司法局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