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区法院:预付式消费惹纠纷 暖心司法护权益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支持受损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案件,18位老年消费者与游泳健身馆之间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
2023年,18位老年消费者在长春市南关区某游泳健身馆办理了游泳卡,其中年龄最大的79岁,其余多为六七十岁。2024年,当他们再次前往游泳馆时,却发现原公司已将游泳馆转让给其他公司。新公司拒绝为这批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原公司也拒绝退款。18位原告总计损失金额9719元,单人损失金额从60元到1000余元不等。多次协商无果后,18位消费者选举其中两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支持下向南关法院提起诉讼。
灵活化解群体性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秦童深知群体性纠纷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位原告代理人和被告进行沟通。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原告情绪,同时向被告释法明理,强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通过细致的沟通,双方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无法到达现场开庭。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决定采取网络开庭的方式进行调解。庭审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确认签字,达成一致意见。
被告在法官调解下积极将第一笔款项3000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转账给原告代理人,剩余款项6719元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在两个月后支付给原告。这起由预付式消费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南关法院的司法智慧和担当。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针对预付式消费中的“霸王条款”“卷款跑路”等问题作出系统性规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南关法院深刻领会其中内涵,通过“背对背”调解、网络开庭等方式,成功化解纠纷,让消费者得以成功维权。未来,南关法院将严厉打击预付式消费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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