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守护军人形象——长春南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为维护军人崇高形象,巩固军民感情,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假身份 真欺骗
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初中文化、无所事事的王某亦有着很深的军人情结,但王某却将这份敬意用错了地方。他伪造证件、穿假军装,将自己包装成现役部队营级军官身份,2022年6月,王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龚女士后,对其关心照顾,得到了龚女士的芳心,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多次以工作调动、军官转业、办学校等理由骗取龚女士钱款人民币13.84万元,龚女士也从生活细节中发现了丈夫军官身份的一些端倪。2023年末,二人协议离婚。
离婚一个月左右的王某再次通过交友软件寻找新的目标,他冒充退役军人身份与杨女士相恋。双方交往期间,王某以与前妻打官司、安置工作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人民币1万元;2024年1月至3月期间,王某居住在杨女士家中期间,盗窃杨女士现金2000元,盗窃黄金手链、黄金项链、苹果平板电脑等财物并卖掉,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7020元。王某将上述所得钱款全部用于消费。
有前科 再犯罪
案发后,侦查人员发现,被告人王某有犯罪前科,曾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13年12月被河南省郑州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曾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20年7月被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于2021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悔过,并当庭向被害人龚女士、杨女士道歉。“一日夫妻百日恩,希望你原谅我,对不起!”面对曾经的枕边人、如今站在法庭被告人位置的王某的道歉,被害人龚女士的心情十分复杂,低头沉默,而另一位被害人则表示不接受道歉。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后语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不仅欺骗他人感情钱财,还严重损害人民军队形象,利用军人形象谋取非法利益,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在进行网络交友时,只要对方提出借款、转账等要求时,无论对方自称何种身份,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核查,如有可疑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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