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延边州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
2024年07月31日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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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消息,今年上半年,延边州空气质量在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
上半年,延吉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轻度污染2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污染天数。其他县市优良天数比例由好到差依次为:图们市为99.5%最高,珲春市、龙井市、汪清县为98.4%,安图县为97.8%,和龙市、敦化市为96.7%。优良天数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敦化市上升6.1个百分点,图们市上升3.4个百分点,和龙市、汪清县上升2.3个百分点,珲春市、龙井市、安图县上升1.7个百分点。
全州其他县市PM2.5浓度由低到高依次为:和龙市为14微克/立方米,图们市、龙井市为15微克/立方米,珲春市、汪清县为17微克/立方米,安图县为20微克/立方米,敦化市为2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龙井市下降21.1%、珲春市下降19.0%、图们市下降11.8%、和龙市下降6.7%、汪清县下降5.6%、敦化市上升4.5%、安图县上升11.1%。
水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全州24个国控断面中,Ⅱ类水体11个、占45.8%;Ⅲ类水体11个、占45.8%;Ⅳ类水体2个、占8.3%;无Ⅴ类以上水体。优良水体比例91.7%,优于“十四五”末期考核指标4.2个百分点。
全州1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水体3个、占30%;Ⅲ类水体6个、占60%;Ⅳ类水体1个、占10%;无Ⅴ类以上水体。优良水体比例90%,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全州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了Ⅲ类水体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同。
(责编:关思聪、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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