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道检察:创新“两法衔接”办案机制 强化同步释法行刑衔接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创新“两法衔接”办案机制,强化同步释法行刑衔接,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告知书”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
“检察官,明明检察机关已经对我作不起诉处理了,怎么行政机关又要处罚我?”
6月18日,二道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资深律师到会参加,对被不起诉人提出的异议做出了具体回答。
听证会上,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当庭宣布了对两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行政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公开宣布并送达了《行政反向衔接案件审查告知书》,告知被不起诉人在不起诉决定宣告后,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嫌疑犯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就“行刑反向衔接”法律规定作了具体说明。该案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经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由行政检察部门依法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检察官开展同步释法中,通过“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讲清法理”,向被不起诉人详细解释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被不起诉人虽然免于刑事责任,但绝不是高枕无忧了,仍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详细说明了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这种刑事、行政检察官同步释法的方式把我们对案件的疑问都解释清楚了,告知书也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将来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两位当事人表示,他们之前对行政处罚存在抵触心理,但通过听证会上的释法说理,他们对自己所犯的罪责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愿意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司法理念。 二道区检察院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告知书”制度这一创新做法,不仅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抵触情绪,也提高了行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行政处罚的可接受性和公正性,从源头上防范了行政争议。
下一步,二道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对“两法衔接”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更加高效、规范、公正的司法体系。同时将积极探索创新案件移送工作流程,完善配套机制,以高质效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韩亮 胡国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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