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开区法院: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2024年06月17日16:49 |
“彩礼”源自古代婚礼程序,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财等。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攀比性质的彩礼。“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一动不动”等新兴彩礼词汇不时出现,并由此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提升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下面,让我们跟随长春汽开区法院法官翟晓蒙的视角,深度解读“彩礼”的由来和法律规定。
(责编:李思玥、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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