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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振兴突破这一年

长春“幸福小区”绘就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图景”

2024年01月20日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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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近日,长春市委网信办携手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吉林日报推出“长春振兴突破这一年”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现全市上下瞄准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全力推动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生动实践!

“一个带头人、一帮明白人、一群热心人,解决问题真给力,在这里生活感觉很舒心安心。”看到小区内环境焕然一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东营小区居民王先生竖起了大拇指。

原来,由于以前的物业公司管理不当,东营小区已经接近弃管,卫生没人清理,电瓶车、自行车随处乱停乱放,路灯坏了也没人修理……社区了解到情况,引进新物业公司开展服务。地面硬化了,路灯装上了,生锈的院门更新了,乱搭乱建被彻底拆除了,小区广场健身器材安装完成了……眼下,曾经的破旧小区换了新颜,居民的脸上露出了笑颜。

而这只是长春市依托“幸福小区”创建活动主动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2022年7月,长春市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幸福小区”创建评比活动开展以来,一件件居民“心头事”被圆满解决,一个个幸福小区为百姓筑起了一座幸福城。

“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要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把基层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长春市牢记嘱托,以党建为引领,聚焦基层,与居民绘就小区共建共治“同心圆”。

出台《关于构建“平战结合”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的意见》,建立“四级包保”“双包保”工作机制;“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单元党员中心户”五级基层组织链条不断健全;建立实体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志愿服务队,党建引领向小区拓展……

把“人”作为强化小区治理的最大变量,把党的领导作为小区共建共治的金钥匙。

长春市宽城区作为长春市的老城区,基础设施薄弱,老旧散小区多,全区有189个无物业小区由社区代管,占比高达51%。在实践探索中,宽城区创新搭建小区协商自治有效载体,以小区党支部为核心,常态化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街道社区、相关单位部门召开“小区夜话”,涉及小区居民共同利益的大事按照“三长提议、支部商议、多方联议、代表评议”方式共同研究解决;涉及居民个人利益矛盾纠纷的小事按照“邻里亲情调、小区公约调、支部说事调、司法专业调”方式及时化解,分类处理小区居民“急难愁盼”事项。推动解决了一批小区治理老旧难题,实现“群众事群众议、小区事小区办”。

“一个部门干不了,多个部门干不好”。问题如何破解?

长春以小区为“支点”,撬动基层治理领导体制适应性重构、工作体系全要素运行。各类主体攥指成拳,小区治理有了大转变。

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城乡环境秩序百日攻坚行动,整治规范小区周边环境;市司法局推进执法力量、专业律师进小区,整治小区管理乱象,调解矛盾纠纷;市建委对298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展架空线集中整治……在“幸福小区”创建过程中,全市区分县(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市级职能部门,包保部门单位,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居民群众等“幸福小区”创建主体,分别建立包含92项工作任务的职责任务清单,包含47项内容的激励措施清单。

建立支部作用好、居民自治好、包保成效好、物业服务好、精神文明好、环境卫生好、公共安全好、群众评价好……自开展“幸福小区”创建活动以来,长春全市上下围绕“幸福小区”创建的“八好”标准,正逐步成为现实。

群众有所盼,治理有所为;发展有所需,治理有所行。依托“幸福小区”创建活动,长春市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延伸到小区、包保部门单位资源力量汇集到小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覆盖到小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协同拓展到小区。

“群众需求在哪里、发展关键就在哪里,党建就跟到哪里、服务保障就落到哪里。”面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长春市将持续推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让“幸福小区”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坚实基础。

(责编:王帝元、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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