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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民法官》

关于劳动关系中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法官章鹏飞

2023年11月17日12:24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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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亲爱的人民网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对话人民法官》栏目,今天做客我们访谈间的是: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章鹏飞法官。

章鹏飞:人民网的网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章鹏飞法官作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副庭长,从事民事审判多年,主要审理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审判经验丰富。今天您要和我们分享什么案件呢?

章鹏飞: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与大家工作、就业息息相关的案例,关于劳动关系中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主持人:试用期这个词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在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章鹏飞:我通过一个案例,来回答这个问题。张三2017年入职某咨询公司,担任人力总监。2018年张三离职,后通过仲裁及诉讼程序,要求单位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张三此前与单位签订了期限为两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同时约定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转正后月工资标准为10000元。

在庭审中咨询公司表示予以认可,并且承认与张三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超过了法定标准。但咨询公司认为,张三作为人力总监,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职期间一直没有对试用期期限提出异议,应视为对6个月的试用期予以认可,故公司无需向张三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本案中,咨询公司与张三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双方之间约定的试用期却为六个月,显然超过了法定标准,咨询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此外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工资的80%,单位在试用期工资仅为工资的60%,这也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最后我们判决单位需向张三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

主持人:我明白了,就是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试用期工资标准也不能过低于正常工资标准。

章鹏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主持人:好的,感谢章法官的分享,相信通过本期节目,广大网友也能收获非常多。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对话人民法官》我们下期再见!

(责编:李成伟、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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