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治获得感总结分享暨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发布会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益诉讼守护乡村振兴绿色发展

扛起民生责任,诠释公益职能,让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同频共振。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瞄准农村建设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以公益诉讼监督为抓手,通过对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内古树名木群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推进湿地周边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环境改善、生态修复等工作同步开展,为护航乡村绿色发展开展了积极探索。
2022年8月,长乐区检察院驻林长办检察联络室收到福州市人大代表提供的案件线索,反映位于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内的潭头镇汶上村的百榕公园古榕树群生长环境遭受破坏,因百榕公园位于闽江河口湿地公园范围内,与湿地核心区距离仅数百米,有众多保护区内的鸟类到此觅食、栖息,鸟类栖息环境也遭受严重影响。
2022年8月16日,长乐区检察院会同区法院、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到百榕公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发现公园中部分古榕树树体被缠绕电线,并用钉子固定,树体上布满照明灯具、篮球框等悬挂物,部分树木根须被砍伐,现场施工人员用水泥石板对古树周边进行大面积硬化,严重破坏了古榕树的生长条件,影响鸟类栖息环境。8月16日下午,长乐区检察院邀请潭头镇政府现场召开“森林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了解到百榕公园古榕树群作为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对象(古树群编号350182114001),已于2021年12月被评为首批福建最美古树群,为目前福州地区唯一上榜的古树群。区林业局曾下拨古树名木保护经费18万元,用于改善古树群的生态环境。但潭头镇政府在制定施工方案时未充分征求林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意见并将方案报林业局备案,导致景观提升改造过程中反而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造成了损害。
2022年8月22日,长乐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规向潭头镇人民政府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制止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2022年9月15日,潭头镇人民政府向长乐区检察院复函,称汶上村百榕公园景观提升工程系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项目之一,因原百榕公园配套设施破损严重,与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的定位不相匹配,为给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依托闽江河口湿地公园发展旅游经济,镇政府决定向启动百榕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但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考虑不周,也未与林业主管部门充分沟通,致使对部分古树名木造成一些损害。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潭头镇政府立即责令汶上村及该工程施工方停工整改,同时召集汶上村、施工队、设计单位实地查看工地现场,对照区林业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共投入修复资金20余万元,拆除前期进行夜色经济活动布置的彩灯、电线、广告牌、钉子等悬挂物以及部分硬化地块,并清理了建筑垃圾。
2022年10月25日,长乐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与人大代表、林业局工作人员等共同前往百榕公园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并就合理利用古榕树资源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展开座谈,提出后续提升改造建议3条。镇政府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设置警示标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村民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同时举一反三,对镇域内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进行拉网式检查,以此为戒,杜绝再发生类似事件。
本案中,长乐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战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通过检察官联络室协调各方、凝聚合力,采用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有效化解地方乡村振兴工作与生态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以检察监督职能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可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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