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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路花开,长春医保绘就“幸福线”

2022年10月02日10:01 |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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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长春市医疗事业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以让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优化服务,绘就了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线”。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全民医保新格局。

截至今年7月,长春市已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实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与224个地区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急诊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服务实现“零跑动”。

链条覆盖  医疗保障亮点纷呈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在民生保障上下足功夫,采取超常举措,举全市之力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长春医保事业也呈现出“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如今,长春市医保保障人数有了显著增长,由单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展为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协同发展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范围实现了生、病、医、养全链条覆盖,群众医保待遇发生巨变。

长春市医保归口统一管理以来,创出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两场硬仗上,体现了医保的担当;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工作切实发挥了“领头雁”作用;舒缓疗护、大病低自付等制度创新,打出了长春特色和品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经办服务模式改革、多维度监管机制等亮点工作走在了前列……长春市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实现有效平稳运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下一步,长春市将继续重点研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方向为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大门诊统筹保障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异地就医“便捷网”绘出“幸福线”

作为一项重大政策决策,异地就医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亦是重大民生工程。

今年7月,长春市与全国224个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长春市异地就医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成为吉林省唯一实现与全国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城市。

自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工作以来,异地就医成为了每年政府工作的“必答题”。长春市医保局始终聚焦“高频关注”,着力满足参保人多元化异地就医需求。

作为异地就医试点城市,长春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聚焦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体验感深的异地就医事项,用异地就医“便捷网”绘出百姓就医“幸福线”。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长春市早在2013年便开始推进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依托国家结算平台,逐步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联网,实现全部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异地安置退休、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满足了临时转诊参保人员重大疾病就医需求。

保障提升 数据变化谱写辉煌

参保人员就医人数和人次不断提高,直接反映医保保障能力的提升。仅2022年,长春市医保就医人次就达到2267.52万人次,比制度初期增长了1237.5倍;就医人数达到275.98万人,比制度初期增长了300.7倍。

近年来,长春医保不断强化待遇保障,大幅度降低了群众就医购药费用,持续提高百姓获得感。从基本医疗保险到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多险种保障,无一不再书写着以民生为根本的辉煌篇章。

目前,长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由制度初期的3.9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4.13倍;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由制度初期的6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了7.33倍;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制度初期的400元提高至2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职工门诊慢性病由制度初期的7种增加至56种,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70%;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由制度初期的6种扩大至43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5.67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了3倍;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至1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20种,报销比例达到了60%;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病种由制度初期的3种扩大至43种。

此外,长春市还聚焦民需,先后创新支付方式改革,对发病率高、治疗周期长的病种实行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2013年创新推出“大病低自付”付费方式,对白血病、肺癌等发病率较高、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的病种,实施“低自付”政策;2020年,进一步调整血液透析政策,患者年平均减负达到3300元以上,保障实现最优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启动至今,单病种定额付费由10种增加至30种;大病低自付保障病种由10种增加至29种。

随着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全市年医保基金支出额不断提高。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合计支出达到120.88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19倍。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支出78.16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20倍;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2.72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1231倍。

填补空白  首创全国救助模式

长春市医保在全国首创医保救助新模式,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

2014年,长春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患者终止治疗后的护理、止痛、心理安慰等项目打包付费,参保职工自付400元、居民自付700元,就可享受生命晚期舒缓疗护服务。有效提高了患者临终生命质量,减轻了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2016年,将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治疗病种;2021年,将癌症终末期舒缓疗护支付方式调整为按床日付费,提高了医保支付的精细化程度,确保了政策执行效果。

截至2022年9月,共有3131余名患者受益,医保基金支出1566.14余万元。

此外,长春市还建立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填补了全国制度的空白。

为应对老龄化、少子化的现实问题,长春市于2015年先行先试、大胆破题,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实现了分级报销比例、医保网络结算、照护目录、照护规范、失能标准、耗材标准、远程审批等7个实质性政策突破,填补了全国制度空白,在政策覆盖面及待遇水平上实现了全国领先。

目前,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享受人次达到73710人次,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4.1倍;基金支出达到1.5亿元,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3.6倍,定点照护机构由35家增加到134家,可同时为3.4万人提供长、短期专业照护服务,有效解决了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

同时,照护保险的实施,吸引了社会资本踊跃投入养老照护领域,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迅速,多家护理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向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专业护理人才需求扩大了就业渠道,有效带动了全市相关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态势。

“智慧医保” 绿色通道便企便民

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长春医保不断坚持公共服务改革,将123项服务事项精简整合为51项,统一要件清单,全市同步落实,实现了医保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互联互通。

2016年,长春在全国率先研发医保经办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自此“智慧医保”建设拉开大幕。

近年来,长春医保坚持“智慧医保、便企便民”宗旨,畅通网上经办“绿色通道”,90%的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年均受理业务超50万件,占全部业务量的72%;“长春医保经办”微信公众号月均解答一对一咨询1.1万人次;医保企业QQ群用户超2.6万名,月均答复5.2万次;呼叫中心月均接听电话9.5万次,国内首例启用人工智能AI医保客服,累计自动答复咨询超8万次。

在全市“五险一金”部门中,长春医保还率先实施了服务窗口午间轮岗制度,午休时段累计服务群众超34万人次;延长职工参保变更业务受理期限,减轻企业办事压力;在公休日、节假日增设业务值班人员,处理参保单位网报数据,避免网报数据延迟而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同时,在全市精心布局服务窗口。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在繁荣路大厅的基础上,还相继在长春新区、汽开区设立服务网点,有效缩短了服务半径。

未来,长春医保系统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制度建设为起征点,从源头发力、从问题着手、从行动出发,聚焦“三大主题”,突出能力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把站位和思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把意识和行动凝聚成一个同心圆,把能力和担当汇聚成一股新动能,打稳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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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马俊华、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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