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道检察:开在林村的检察公开听证会

7月27日,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青山村的村民见证了一起家门口的检察听证会。这是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案件促普法,积极推行检察案件公开听证的一次有益尝试。
青山村,因地处莲花山林区腹地,青山环抱得名,也叫林村。
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会为啥开在这里?因为这起盗伐林木的案件发生在这里,涉案嫌疑人就是林村的村民。

当日,气温32度。连日下雨显得更加闷热。上午十点,参加听证会的检察官、公安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盗伐林木嫌疑人、当地乡村负责人及附近群众来到现场,公开听证会开始了。


主持听证会的二道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永江简单介绍参会人员后,承办检察官崔扬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阐明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2021年11月29日9时许,在长春市莲花山区四家乡青山村庙下屯,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康某某、刘某乙、孙某某盗伐林木31棵,其中包括一棵国家二级保护树木黄檗树。四人盗伐林木,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盗伐林木罪。四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他们积极履职。四名犯罪嫌疑人双倍补种树木,缴纳罚款,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拟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犯罪嫌疑人都表明了各自想法和意见。他们表示认罪认罚,只因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没想到偷砍几棵树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明白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违法,不能去触碰法律的底线。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他们都接受,并深刻反省。保证以后不仅不再偷树、砍树,而且要做护林模范,申请做义务护林员,积极为保护树木环境做贡献。
二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炀在听证会上阐明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的原因和考量。


参加公开听证会的公安机关办案干警、律师、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对案件进行讨论中,都对检察机关拟定罪不诉的处理意见表示赞成。认为本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本身法律意识不强,犯罪情节轻微,整体来说主观恶性不大,而且他们现在已经补种了树木,缴纳了罚款,也受到了相应的教训,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会后,检察机关将充分考虑听证会各方的意见后,依法作出相关决定。
“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处理考虑的还是很成熟、很周全的。我感到听证会开在林区、开在老百姓家门口是很有说服力的,不仅提高了办案质效,而且也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很有意义,实现了1+1>2的效果。”长春市二道区人大代表李晓峰说。
检察长王永江介绍,这是一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这起案件是在“巡林”时发现的,具有典型意义。在“巡林”了解到有部分身居林区的群众认为我们就是靠山吃山,砍点伐点没啥,别人也不知道。今天到案发地来开听证会,更重要的是通过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让当地群众能够对于盗伐、滥伐林木以及破坏国家保护植物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有一个更为直观、具体的认识,逐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做守法公民,让林区的树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胡国椿 杨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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