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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推出“组合贷款”新业务

2021年10月23日08:19 |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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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有效解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问题,满足职工多样化个人住房贷款需求,近日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及家庭组合贷款业务。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组合贷款”,借款人所购房产为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新建商品住宅,首次使用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二次使用组合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以购买自住住房为前提,购房人本人家庭为主体,以购房人为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所购房产为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新建商品住宅,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家庭组合贷款仅限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2人还贷,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记者聂芳芳)

(责编:关思聪、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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