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访谈】吉林敖东李秀林: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 促进乡村振兴

人民网谢龙

2021年03月09日10:53  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就重点关注了乡村振兴领域,提出应该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将《乡镇企业法》修订为《乡村企业促进法》等建议,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企业家为乡村振兴贡献了重要力量

李秀林表示,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乡村发展过程中,企业家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鲁冠球、吴仁宝等一批市场意识强、具有创新精神、吃苦耐劳的乡村企业家。他们怀着对“三农”深厚的感情,扎根农村、立足农业、心系农民,带领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不忘初心、回报社会,将企业打造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富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贡献了重要力量。

但李秀林也表示,目前我国乡村企业家整体水平还不高,企业家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内部看,企业家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突出表现在乡村企业家学历普遍偏低,草根出身较多,很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现代管理水平不高,企业发展不够规范;眼光不够长远,小富即安,缺乏开拓进取精神;新生代培养滞后,职业经理人培育跟不上,对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接受能力不足。

而从外部看,企业家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地方对企业家还存在认识上的偏见,一些地方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对于企业领军人才培育不足。特别是缺乏优秀乡村企业家的典型,企业家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荣誉体现不足,企业家缺乏足够的社会认同感和尊重感。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敖东董事长李秀林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为乡村企业家营造更好成长环境

如何进一步加强乡村企业家队伍建设?李秀林表示,应当为乡村企业家营造更好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建议完善乡村企业家培养机制。要建立企业家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乡村企业家政治地位和社会荣誉,树立和宣传乡村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乡村企业家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由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乡村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社会贡献卓越、饱含乡土情怀、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的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弘扬优秀乡村企业家精神。

其次应该完善企业家人才评价机制。将乡村企业家培养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乡村人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综合考虑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创业创新等贡献,建立与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农业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乡村企业人才评价机制,筛选一批优秀企业家给予重点关注、培养和支持,形成重人才、用人才的良好氛围。对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可在职称评定时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

还要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针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建立领导干部、科研专家联系制度,了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建立企业家智库,不定期组织召开乡村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将企业家合理的呼声与意见反映到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全过程。

建议将《乡镇企业法》修订为《乡村企业促进法》

李秀林表示,乡村企业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动能。其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前连农户、后接市场,激活资源要素、激发创造活力,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

“从调研和基层了解的情况看,当前乡村企业发展还面临质量效益不高、要素活力不足、产业链条较短、产业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困难和挑战。”李秀林提到,考虑到乡村企业已有新的内涵和外延,1997年施行的《乡镇企业法》主要从所有制上界定企业,其所有制方式、投资主体、支农方式、空间布局等与乡村企业发展现状不符,已不适应乡村企业发展需要。且近年来,相继公布和施行的其他法律,难以体现乡村企业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对乡村企业的指导性、针对性不强。

因此,李秀林提出建议,对现行《乡镇企业法》进行修订,研究制定《乡村企业促进法》,聚焦乡村企业,明确乡村企业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及扶持措施等,进一步健全乡村企业法律制度体系。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