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大力推进危房拆除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2020年06月18日08:58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自2019年6月以来,延边州通过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属地负责、分类实施、群众参与等方式,大力开展危旧房屋整治工作。一年来,全州累计投入资金2527.68万元,拆除危旧房屋10150座,占排查总量的92.1%;拆除废弃仓房、畜禽棚舍等4950处,占排查总量的92.2%;拆除残垣断壁1059处,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推动。延边州坚持把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提升到实施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加以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凝聚意志,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党政“一把手”主抓,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作,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全力拆除危旧房屋。

  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整治范围。出台延边州整治农村危旧房屋工作指导意见,引导规范县市、镇村有序开展整治。把长期闲置、坍塌、影响村容村貌的农村危旧房屋和存在安全隐患危旧房屋,有碍观瞻的仓房、杂物间、畜禽棚舍等建筑物以及各类残垣断壁等列入整治范围,全面摸清底数。

  实施分类处置,实现精准发力。对享受改造政策后的原危旧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危旧房屋、影响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集体所属的危旧房屋,由产权单位负责进行拆除或加固修缮;对其他危旧房屋通过动员协商等方式,引导农户自行拆除或修缮。拆除一批,保留利用一批,修缮加固一批。通过分类处置方式、达到精准推进效果。

  建立一户一档,保障群众权益。拆除前,对危旧房屋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权属性质、数量、是否具备合法手续、用途等,作为将来征收、动迁时,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依据;拆除后,房主继续保留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可耕作、可交易、可优先审批建房。通过建立一户一档,充分保障群众权益。

  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入户交流、张贴横幅标语、微信微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赢得群众支持,打好宣传引导牌;通过全州镇村党员干部带头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打好示范带动牌;以拆促美、以拆促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打好经济生态牌。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全州各地纷纷取得明显成效。龙井市智新镇明东村利用6处闲置宅基地,建设民宿发展乡村旅游,增加村集体收入;汪清县大兴沟镇河西村将18处危房拆除后的闲置宅基地进行整理,统一种植桔梗,夏季可赏花、秋季有收获;和龙市崇善镇大洞村东江屯破旧房屋存量多达20座,该镇通过谋划采摘园项目,为村民种上“摇钱树”,得到村民大力支持。(记者马春雪)

(责编:马俊华、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