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疫情防控 做好医疗废物处置检查

2020年02月04日09:45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原标题: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高度重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后,省生态环境厅迅速成立了由厅长孙铁、书记马军同志担任双组长的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4个专项小组,全面统筹开展生态环境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加强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实施了厅领导分片包保的帮扶机制,上下联动切实做好全省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春节期间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厅党组会议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系统部署全省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

  二、严密组织,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 

  1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强化责任、严格值守,切实加强对医疗废物,特别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产生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的环境监管工作,确立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日调度机制。1月29日、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规范和明确了疫病防控的相关要点,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属地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加大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及污水处理规范管理工作。2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医疗废物处理,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理,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废弃口罩处理等提出明确要求。2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围绕疫情防控,站在政治任务的高度对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深入一线,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检查指导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疫情防控中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检查指导和技术保障,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对医院等重点部位以及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重点环节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自1月25日开始,省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检查组分赴长春、吉林、四平、公主岭、松原等地区医疗废物处理厂,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对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废物妥善处理,做到专人专车收集运输和处置,严守操作流程,宁繁勿简。密切关注医院污水处理工作,在保障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的基础上,重点防止粪大肠菌群超标。2月1日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又派出3个检查组,对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延边州、梅河口6个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2月3日专程对吉林省结核病院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对全省1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现场检查的全覆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能够提高认识、积极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相关工作进行自查,扎实做好基础防控工作。面对来势汹涌的肺炎疫情,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正在全力以赴的投入和应对,将以更加无谓的精神和饱满的热忱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编:王帝元、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