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法治保障
——中國法治國際論壇(2026)發言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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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切實推動各國司法與法律合作
尼泊爾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馬諾吉·夏爾馬
本屆論壇主題——“深化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法治保障”,兼具現實意義與深遠內涵。國際法治合作已成為完善當代國際法律秩序、有效推進國際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動力。從尼泊爾的視角來看,這類交流活動,能夠切實推動各國司法與法律合作。尼中兩國擁有源遠流長的友誼、相互尊重的傳統以及深厚的人文交往。隨著兩國社會聯系日益緊密,雙方法律機構之間的合作需求也將持續增長。雙方在司法行政、法院管理、調解與替代性爭議解決機制、數字司法、司法教育、法學研究以及其他新興法律領域,擁有廣闊的經驗交流空間。這類交流不僅有助於各機構相互學習,還能進一步加深兩國法律界之間的理解。
這裡著重強調三點主張:第一,法治始終是和平、穩定與繁榮的基石。第二,在互聯互通程度不斷加深的世界,法治離不開富有實效的國際法律合作。第三,此類合作必須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對話、互信與互學互鑒的基礎之上。希望本次論壇不只是一次觀點交流的盛會,更能成為搭建各法律機構長期保持伙伴關系、探索國際司法與法律合作務實路徑的平台。
以法為橋 共赴未來
薩摩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薩蒂烏·佩雷斯
“深化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法治保障”這一主題,兼具時代性與現實意義。一是國際合作必須以法治為根基。法治承擔著讓國家主權平等落到實處這一不可或缺的職能,國際法隻有對強國與弱國一體適用,才具力量。二是不同法系應當互學互鑒,同時保有自身特質。互學互鑒不等於追求法律統一,我們的目標不是讓各國法律體系變得一模一樣,而是讓不同法律體系的國家間能夠相互理解、開展合作。三是數字時代要求在日趨技術化的制度體系中守住人的責任底線。技術可以輔助司法裁判,但絕不能取代人在審判中的作用。四是法律合作對於可持續國際貿易至關重要。法律不能成為發展的阻礙,而是要成為持久發展賴以依托的信任基礎。五是可持續的法律合作,歸根結底依靠人。
實踐告訴我們,法律原則必須結合其社會和歷史背景來理解,各類機構應當履行自身憲法責任,只要權利的行使恪守正義,習俗與法律完全可以共同發揮作用。法律能夠化作一座橋梁:連通不同法律傳統,連通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連通當代人的利益與后代人的福祉。
攜手打擊跨國犯罪
智利國家檢察長 安赫爾·巴倫西亞
跨國犯罪組織利用法律框架之間存在的差異,跨越不同司法管轄區,以非同尋常的速度和復雜程度轉移資金、技術、信息和非法貨物。相關治理能否成功,取決於我們建立信任、共享信息、開展協作的能力。
如今,要有效打擊復雜犯罪,需要採取全球視角。一是強化打擊有組織犯罪的力度。需要有關部門之間開展密切的行動合作、加強情報信息交流、開展聯合調查。二是加大追查犯罪資金的力度。追查非法資金流向並將其沒收,仍然是瓦解犯罪組織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三是對腐敗保持零容忍。司法體系要在面對日益復雜的犯罪威脅時繼續保持韌性,那麼透明度、問責機制和機構廉正都是不可或缺的。四是推動刑事司法互助機制現代化。必須繼續提高信息交換、數字証據交換、引渡程序、資產追蹤與凍結以及聯合調查的效率。
展望未來,我提議建立一個常設機制,協調應對有組織犯罪、腐敗以及其他新興威脅。智利重申堅定不移的承諾,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各國合作伙伴開展密切合作。
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完善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王洪祥
習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世界歷史和全球發展的高度,秉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深刻把握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趨勢,深刻回答人類法治進程中的普遍性問題,原創性地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為世界法治文明進步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去年9月,習近平主席鄭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議,這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國際法治領域的集中體現,為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體系提供了科學指引和系統方案。
中國法學會願與各國法學法律界一道,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落實全球治理倡議,持續深化國際法治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完善。中國法學會將以法治文明交流互鑒為橋梁,繼續加強中國法治國際論壇等重要平台建設,建立常態化法治對話機制﹔以法治理論合作研究為支撐,支持各方共同參與全球治理規則研究,讓“規則之治”更好造福各國人民﹔以法治人才協同培養為源泉,支持法學院校、法律機構、國際組織共同開發全球治理相關法律課程,共同支持優秀青年法治人才參與國際規則磋商、國際組織實習和跨國公益法律服務。
以中國數字化轉型加速世界法律體系互動
俄羅斯聯邦政府前副總理、俄羅斯國立人文大學法學院院長 謝爾蓋·沙赫賴
世界不同法律法系,正將各自最優良、最高效、最有益於經濟發展與國際經貿、最有益於社會繁榮的元素和諧地結合在一起。中國已成為這些進程中最明顯的“活躍點”。最直觀的例子就是粵港澳大灣區:中國內地法律、香港的英美法系法律以及澳門的大陸法系法律在同一經濟空間內互動。
在中國實踐中,不同法系之間不僅是共存,而且是真正的趨近。這與中國在數字發展方面領先於許多國家密切相關。在全球數字轉型背景下,加速世界法律體系趨近需要三個關鍵要素,它們正是人工智能系統的基礎:大數據、強大的算力,以及算法。數以十億計的交易、司法文書和治理決策,將中國的數字空間變成一座“法律實驗室”。2021年,中國數字經濟規模已達45.5萬億元﹔2025年底,5G基站達484萬個﹔2026年6月,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發布新一代“靈晟”超算系統,中國超算再次排名全球第一。在中國,一個數字生態系統正在逐步形成,法律工作者能利用這一系統,便利法律檢索、分析與研究。
未來,世界需要的不是整齊劃一的法律,而是兼容的法律接口,中國有能力成為構建這一接口的主要架構師之一。
健全法律框架 促進貿易往來
吉布提監察署長 哈桑·蘇丹
法律是任何穩固、持久的國際關系的支柱。在中非合作背景下,建立健全法律框架至關重要。因此,中非之間的雙邊協議和多邊協議必須建立在普遍性法律原則的堅實基礎上,同時尊重各國的文化和社會特性。
在制定政策和協議時,也應當充分考慮到尊重主權和不干涉原則。法律應當推動建立以相互尊重、互惠和公平為基礎的合作關系。
如今,中非合作不斷得到加強。這種情況下,尤其需要建立穩固的法律基礎,並尊重各方權利。在這方面,本次論壇提供了一個加強對話、分享經驗的寶貴機會,並本著協商和相互尊重的精神,尋求應對共同挑戰的對策。
本次論壇最重要的目標之一,是推動建立更加包容、公平的法律合作。我們必須確保當地民眾真正從各國政府與外國企業達成的協議中受益。這包括保護勞動者權利、建立司法救濟機制,以及遵守國際人權標准。
因此,我衷心希望,我們的交流能夠進一步增進相互理解,加強法律合作,讓中非友誼更加富有成果,使兩國人民從中受益。
促進不同法律體系互學互鑒
斯裡蘭卡總統顧問、上訴法院院長 納林·阿貝蘇裡亞
世界從來不存在單一的法律體系。法律並非一成不變,而是不斷發展的制度。正因如此,法律多樣性不應被視作國際合作的障礙。若能正確認識這一問題,法律多樣性便是寶貴的知識源泉。
斯裡蘭卡的法律體系歷經數個世紀,由多重法系共同塑造。故而,對於斯裡蘭卡法官而言,比較法經驗絕非僅僅是學術概念,它既是其法律歷史的一部分,也是日常司法實踐的組成部分。不同法系之間的互鑒不追求法律趨同,而是通過司法對話提升司法質量。比較法的價值並不在於簡單照搬現成答案,而在於提出更有深度的問題。在全球聯系日益緊密的時代背景下,法律合作具備實際重要意義,必須與經濟、技術合作同步發展。各類法系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開展對話,便能展現出看待問題的不同維度。
國際法律界正面臨諸多挑戰,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法系能夠獨自完全應對。開展對話才是上策,最重要的是開展建立在平等與尊重基礎之上的互學互鑒。如此,世界各法律共同體的多樣性,就會化作推動正義與法治進步的共享資源。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與國際合作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長 張 勇
粵港澳大灣區不只是一個經濟、社會、文化或者地理意義上的灣區,更是一個承載著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平台。
法治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了堅實保障,也是其重要內容。大灣區法治建設的背景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法系”。可以說,大灣區是中國乃至全球法律規則最為豐富多元的區域之一,其獨特性在全世界獨一無二。大灣區法治建設為中國乃至世界不同地區之間法治協同提供了嶄新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
粵港澳大灣區,是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是建設高水平國際經濟合作的新平台。大灣區法治建設離不開對外開放和國際合作。
當前,大灣區正與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機構或組織開展人員交流和業務往來,國際合作日益廣泛和深入。粵港澳大灣區正在從戰略構想、宏偉藍圖穩步走向世界級灣區,大灣區法治建設也日益展現出其獨特的價值和意義。讓我們以法治之力護航大灣區騰飛,共同參與、見証和分享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的豐碩成果。
傳承中華優秀法治文明基因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 高曉力
中華司法文明歷史悠久、源遠流長。“民為邦本”的民本思想,“法不阿貴”的平等理念,“慎刑恤罰”的治理智慧,“定分止爭”的治理邏輯,至今仍是新時代中國全面依法治國的文化根基。中國法院傳承和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同時積極借鑒其他國家有益經驗,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中國法院始終恪守司法公正,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堅持立足審判促推治理,通過科技賦能提質增效,構建“全國法院統一辦案辦公平台”。與此同時,積極開展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始終以開放包容的姿態推進世界法治文明交流互鑒。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與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最高司法機構以及40多個國際或區域性組織建立友好交往關系﹔有200多位外國最高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先后訪華﹔中國的大法官以及各級法官積極參加跨境司法交流,深入互學互鑒﹔還積極舉辦上合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等國際會議,提供法治文明交流互鑒平台。
立足檢察履職 深化文明互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 苗生明
中華法系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塊文明瑰寶,在其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了民為邦本、德主刑輔、緣法而治、良法善治等深具中國文化傳統的法律智慧,為當代中國法治建設提供了豐厚歷史滋養。新時代的中國檢察機關,在秉持中華法系歷史自信、文化自信的基礎上,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立足法律監督職能,推動中國傳統法律智慧與當代檢察實踐相結合,為促進全球法治進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了自身力量。
中國檢察機關是中外法治對話的重要參與者,通過高層會晤、檢察官互訪研修、檢察業務交流等多種形式,搭建起司法檢察領域平等溝通的專業平台,既博採域外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也向世界傳遞中國法治文化。積極參與全球法治治理,在多邊平台貢獻中國檢察智慧,為人類命運共同體注入法治力量。切實履行國際司法合作職能,在跨國司法實踐中詮釋中國法治文明理念,有效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同時協同相關國家破解司法訴訟難題,以實實在在的辦案成效詮釋涉外法治價值。
助力全球治理體系變革
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李明征
“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大原創性貢獻。習近平主席創造性提出並深入闡述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提出全球治理倡議,為解答“構建什麼樣的全球治理體系、如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時代命題貢獻了中國方案、中國智慧。
近年來,中國司法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職責推進涉外法治建設。一是加快推進涉外領域立法。推動制定修訂對外貿易法、仲裁法、海商法、商事調解條例等重要法律法規,加強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與國際規則有機銜接。二是積極開展法治領域國際交流。成功舉辦第十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司法部長會議等活動,深化多雙邊法治交流互鑒。三是大力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加強與聯合國毒罪辦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交流,在打擊跨國犯罪、法律服務、司法協助、被判刑人移管等方面深化務實合作。四是強化共建“一帶一路”法治保障。組建“一帶一路”法律服務聯盟,匯聚涉外律師、仲裁、商事調解、公証、域外法查明等全鏈條資源。
法治興則企業興 法治強則企業強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李 鎮
法治興則企業興、法治強則企業強。我們始終堅持先立規矩后辦事、依法監管、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今天的中國中央企業,依靠法治扎根國內,已經成為與我國市場經濟深度融合的獨立經營主體﹔同時依靠法治走向世界,已經成為全球市場經濟“生態系統”中負責任的企業公民。當前,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發展環境越復雜,越要強調法治。企業,特別是跨國大型企業,在維護世界經濟秩序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承擔著重要責任,我們願支持中央企業自覺擔當、主動作為,為全球發展注入更多正能量和確定性。
我們將積極引導中央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更加自覺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憑借自身實力公平競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我們堅決反對將經貿問題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全力支持中央企業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我們願支持中央企業積極參與新興領域的新機制新規則建設,為科技創新和行業發展營造開放、公正、非歧視的有利環境。
以國際良法促進全球善治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全面依法治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 張文顯
人類進入21世紀以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人類社會面臨二戰以來前所未有的挑戰,新形勢新挑戰使得全球治理赤字進一步加重,世界又一次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
在人類面對何去何從的歷史性抉擇的關鍵時刻,習近平主席秉持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接續提出了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全球治理倡議以及若干地區性、領域性治理倡議,法治是其核心要素和基石。
一是堅持憲章至上。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和國際法治。二是堅持規則導向。集中起來就是要大力推進國際關系法治化。三是堅持普遍遵守、平等適用。全面、充分、完整遵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等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四是堅持公平正義。奉行主權平等,推動實現全球正義,變革與公平正義相悖的國際規則和制度安排。五是國際秩序與全球經濟體系正深刻重構,其中的重要任務是改革國際治理架構。六是堅持法安天下。善於通過對話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存在的分歧和爭端。
我們真誠呼吁,世界各國弘揚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促進各國人民相知相親,尊重世界文明多樣性,共同應對各種全球性挑戰。
加強不同法律傳統之間的憲制互動
國際憲法學協會主席、土耳其安卡拉大學法學院教授 塞琳·埃森
一個多世紀以來,比較法學者將世界各國法律劃分為若干相對獨立的“法系”。這一分類方式雖有助於理解各類法律體系的歷史淵源與制度特征,但越來越難以反映21世紀憲制的動態發展現實。
互鑒不再局限於歐美之間,亞洲、非洲與拉丁美洲的憲制實踐也在持續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如今,我們看到的不再是彼此孤立的法系,而是沿著兩個維度展開的憲制互動與制度融合。第一個維度是橫向維度:一國憲法法院會直接借鑒根植於完全不同法律傳統的法院所採用的分析框架。第二個維度是縱向維度:國內法律秩序與超國家法律秩序之間的互動。與之相對,“法律移植”這一靜態概念暗含法律制度從一個體系單向流向另一體系,已經逐漸不足以描述現實。當前,我們正在見証多向度的憲制交流與互鑒過程。
當代憲制格局表明,各類法律傳統既不是相互隔絕的封閉孤島,也不會消融於單一、同質化的全球法律秩序之中。法系之間的橫向邊界,以及國內法與超國家法之間的縱向邊界,正變得越來越具有滲透性。
現實呈現的圖景並非向單一全球憲制模型趨同,而是多極憲制世界下的多向互動。法律多樣性並非互鑒的障礙,恰恰是互鑒得以實現的基礎。憲法對話之所以能夠取得成效,並不是因為各個法律體系變得完全一致,而是因為它們保持足夠的差異性,能夠為理解共同問題提供不同的思路。
深化多元法律文化理解
國際法律學協會主席、希臘雅典大學法學院教授 埃萊妮·穆斯塔伊拉
人類不同群體的法律千差萬別。每一法律體系的固有特性,均歷經漫長歲月方才形成。與生物物種不同,法律體系屬於社會文化現象,既能夠發生演變並適應變化后的環境,同時也會針對群體內部本身可見的各類矛盾、利益沖突與疑慮作出調整和適應。
因此,在研究一部法律時,不宜僅將其視為作用於既有社會現實的規則,應當同時將其視為主動塑造社會形態的事物。
“法律文化”一詞被諸多法學學者廣泛使用,但該術語引發了極為激烈的討論。十分重要的是,相關研究應盡量擺脫西方關於法律文化及其比較研究方法的固有觀念。一場范式轉向具有絕對且迫切的必要性。法律比較不應追求統一化的結果,而應實現多元拓展的效果。其目標應當是梳理不同文化形態、群體與國家所發出的各類不同話語。依據這一觀點,比較法研究既會以“對差異開展基礎性、根本性研究”為前提,也會以差異的形態作為研究成果。
每一種文化中的法律話語都具備自身的結構,表達著一種獨特的思維方式。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既有相同之處,也存在差異。其法律、法律文化之所以或相似或迥異,源於諸多原因。想要揭示這些共性與差異背后的關鍵因素,不能隻依靠法律,其他學科也可以提供答案。
形成更可信、有效的爭端解決框架
國際調解院秘書長 鄭若驊
國際調解院由中國等19個國家倡議成立,是世界上第一個專門致力於以調解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其成立填補了國際爭端解決架構中的制度空白。國際調解院增添了一個基於條約的、專門致力於調解的機構,是一項國際公共產品:其調解服務面向世界各國開放,包括非成員國及其國民或企業。它的建立反映了一個深層趨勢:國際社會日益認識到調解的價值,以及重振這一歷史悠久的爭端解決方式的必要性。
國際調解院並非為取代現有機制而設立,而是在現有機制之外提供另一種選擇。仲裁和訴訟仍然不可或缺,它們提供權威的裁決和可執行的權屬判定。調解則發揮不同的功能。它為當事人提供了一個結構化的選項,以尋找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調解、仲裁和訴訟結合使用,可以形成一個更可信、有效的爭端解決框架。
對於企業,我鼓勵採取“調解優先”的思維,它意味著調解應當被有意地、盡早地考慮。法律從業者應就全方位的爭端解決選項提供建議,並為客戶有效參與調解做好准備。強有力的經濟合作需要強有力的法律合作,而強有力的法律合作需要一個爭端解決框架,不僅在爭端出現時有效,而且能夠防止爭端升級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維護關系。國際調解院隨時准備與現有機構以及法律界和商界的各位共同努力,為此作出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6年09月24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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