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5月14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26年05月15日10:18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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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宮平、李瑞、陳雲超、趙樂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任命包娜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庭長職務﹔
三、任命包蘊琦為長春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任命崔思文為吉林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免去其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五、任命郭爽為白城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免去其白城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六、任命李相根為延邊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七、任命劉兆亭為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
八、任命盛雲為撫鬆林區基層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九、任命蘇辰為撫鬆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十、任命袁志偉為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其敦化林區基層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十一、任命張林龍為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十二、任命閆曉莉為敦化林區基層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十三、免去朱超峰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十四、免去劉冬蕊的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十五、免去張鬆林的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六、免去李忠霞的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職務﹔
十七、免去張鐵華的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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