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2026年03月25日09:21 | 來源: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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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命敬曉清、楊毅鵬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於通洋、范麗麗、丁立偉、劉國春、張雲鳳、史冊、張勝軍、佀慶濤、黃青
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任命吳燕飛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副庭長﹔
四、任命劉浩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員﹔
五、任命劉玉敏為長春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庭長﹔
六、任命王景昆、邴傳博為長春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七、任命王麗君為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八、任命韓璐為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九、任命楊思奇、劉玉鳳為延邊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
十、任命趙恆吉為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十一、任命李美格為白石山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十二、任命李孟嬌、於童為臨江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十三、任命田茹為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免去其琿春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十四、任命李艷華為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審判員﹔
十五、任命劉歡、施志權、吳永浩為汪清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十六、任命郭和玲為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副院長﹔
十七、任命何璐瑤為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免去其汪清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八、任命庄曉敏為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免去其白河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十九、任命李林芳、高若天為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
二十、免去楊峰的吉林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二十一、免去張林龍的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二十二、免去朱翔的琿春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二十三、免去申恩德的敦化林區基層法院審判員職務。
(責編:王帝元、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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