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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南關區法院:“上香”燙壞羽絨服 線上調解化干戈

2025年06月13日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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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時往往因為疏忽大意,而給別人帶來意外的傷害或損失,對於這種“無心之失”,法院會如何審理?此前,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意外事件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通過靈活運用微信調解方式,不僅高效解決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還極大地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贏得了雙方的一致認可。

案情簡介

2025年2月,小李(化名)在長春某寺廟游玩上香時,站在其右手邊的小張(化名)在行禮過程中,不慎手持炷香將小李所穿的羽絨服燙壞。事后,小李要求小張承擔維修羽絨服的責任,並提出賠償2萬元的要求。然而,小張認為該賠償數額過高,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小李隨后報警,民警出警核實並調取監控后確認,此事件屬於意外事件。由於雙方始終無法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小李自己先行維修了羽絨服,花費1000元,后訴至法院,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線上調解化糾紛

案件由南關法院桃源人民法庭法官鄧翔勻承辦。鄧翔勻在開庭前仔細核對卷宗材料,發現本案爭議標的額較小,具備調解的基礎。為減輕雙方當事人訴累,鄧翔勻決定採用線上調解的方式,多次通過工作微信聯系雙方當事人,嘗試促成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鄧翔勻採用背對背調解策略,分別與小李和小張溝通,詳細詢問他們對賠償數額的具體想法和底線。經過耐心細致的溝通和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了賠償800元的調解協議。小張也在達成協議后,通過微信及時將賠償款支付給了小李,整個調解和執行過程在微信上順利完成,全程雙方當事人都無需前往法院。

此次案件通過靈活運用線上調解方式,有效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降低了當事人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是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踐行。

法官提示:生活中如何避免類似糾紛?

在公共場所活動時,大家尤其要注意自身行為對他人的潛在影響,特別是手持香燭、刀具等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時,更應保持謹慎,避免因疏忽大意給他人財物帶來損害。如損害糾紛不幸發生,建議優先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同時注意留存現場監控、証人証言等証據,以便在必要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對賠償金額存在爭議,可申請第三方機構對損失進行專業評估,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由法院依法認定,確保糾紛解決過程的公平公正。

來源:南關法院

(責編:李思玥、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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