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長春市“春啟惠民”汽車促消費活動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提振消費政策,進一步推動汽車以舊換新,讓我市購車消費者盡享政策紅利,長春市計劃投入資金6000萬元開展“消費券”形式的汽車促消費活動,公告如下。
活動時間
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以購車發票時間為准),期間如申報的資金已經達到活動資金上限,活動同步結束。
補貼對象
活動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戶籍不限)。
補貼條件
1.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價格5萬元及以上小型、微型乘用車(含新能源車、混合動力車),不包括營運車輛和二手車。
2.按照本公告要求上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人身份証、機動車登記証書,符合條件並通過審核后可獲得消費券紅包。
3.申請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日期為准,發票日期需在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之間(含10日、31日)。申請名額先到先得,以消費者提交合格的申報材料時間為序,資金用完活動即止。
4.落籍地域不限制。
5.此次補貼活動可以與汽車以舊換新活動或者吉林省汽車置換更新活動任一補貼疊加享受(需要同時滿足相關活動的標准要求)。
消費券標准
消費券以“雲閃付APP”紅包的形式發放,按購車發票金額分為三檔,具體標准如下:
序號 |
購車發票金額 |
消費券標准 (元/台) |
1 |
5萬元(含)—10萬元 |
2000 |
2 |
10萬元(含)—25萬元 |
4000 |
3 |
25萬元(含)以上 |
6000 |
申領方式
1.消費者申報
(1)消費者在手機等電子設備上下載“雲閃付APP”並使用購車者本人手機號碼、身份信息完成注冊。
(2)進入“雲閃付APP”首頁,搜索小程序“吉林省汽車補貼”。
(3)選擇“2025年長春市‘春啟惠民’汽車促消費活動”,進入后點擊“授權登錄”,同意授權申請。
(4)按照提示准確、清晰上傳以下材料:
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銷售方名稱需與公告參與活動的企業名稱一致)。
②購車人身份証(人像面、國徽面)。
③機動車登記証書(綠本的第一頁和第二頁)。
2.審核時間
審核發放時間30個工作日。
3.消費券領取
①在審核通過后,“雲閃付APP”會顯示“復審通過”,消費券按批次發放至消費者本人“雲閃付APP”紅包內並有短信通知。
②消費者收到消費券到賬短信通知后,可查詢本人“雲閃付APP”—“我的”— “紅包”—“專享紅包”。
溫馨提示
1.活動期間,每位消費者隻可申報其名下一輛汽車的消費券紅包(同一設備、同一注冊手機號、同一身份証號或者同一APP賬號等任一條件,均視為同一用戶,用戶需使用本人的電子設備、APP賬號親自申報)。
2.如因上傳圖片不清晰、資料上傳不全等原因,雲閃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請人可在2025年4月3日之前補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視為放棄資格。
3.如因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審核未通過且遇名額使用完畢的情況,相應名額將不予保留﹔如消費者上傳虛假材料佔用名額(例如為搶佔名額上傳其他人的証件材料),將取消參與資格﹔發現商家有違規作弊行為的,取消其參與活動資格。
4.請廣大消費者配合商家共同維護好現場秩序。
參與活動企業名單
請關注長春市商務局后續公告。
銀聯商務客服電話:95534
附件雲閃付紅包使用說明
1.雲閃付紅包不受使用地域限制,任何銀聯合作的線下商家均可使用。
2.用戶獲取購車消費券紅包后,可在銀聯合作商戶進行刷卡或掃碼交易(交易時所使用62開頭銀行卡需綁定雲閃付賬戶)。
3.用戶在支付前需打開手機后台GPS定位。
4.在使用定向紅包抵扣訂單金額時,需確保雲閃付APP -—“我的”—“設置”—“支付設置”—“紅包/積分使用設置”—“使用紅包抵扣”已開啟。配套消費券紅包可拆分多次使用,每次消費定向紅包時,用戶需額外支付銀行卡內0.01元。例:如支付10元的交易,用戶銀行卡需扣款0.01元,剩余的9.99元可用紅包進行抵扣。
5.由於用戶電子設備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雲閃付綁定銀行卡余額不足、卡片挂失、換卡等自身原因可能導致無法使用定向紅包。
6.當用戶在交易時使用紅包抵扣,如發生撤銷、退貨等反向操作,用戶實際支付金額原路退回至原支付銀行卡,定向紅包退還至用戶。如發生部分退貨,則按比例退還用戶實際支付金額。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長春市商務局所有。
來源:吉林省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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