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穩定全省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穩定全省經濟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發〔2022〕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穩定全省經濟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穩定全省經濟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安排部署,按照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的六個方面33條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穩住經濟基本盤,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強化財政政策支持
1.落實好增值稅留抵退稅擴圍政策。在已落地制造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基礎上,按照國家要求在更多行業實施存量和增量全額留抵退稅,組織數據測算,調度全省各級財政可退稅庫款,及時分配、撥付支持市縣退稅專項資金,保障留抵退稅擴圍政策落實落細。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並加大幫扶力度。加強審核把關,著力防范騙稅風險。(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負責)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按月調度各級財政支出進度情況,通報省直部門預算支出進度,對排名靠后的部門進行約談。督促指導市縣盡快分解下達和撥付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使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對受疫情等因素影響年度內不能正常執行的財政資金,及時收回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領域。加強庫款調度,全面掌握市縣庫款情況,及時調度退稅補助資金,動態保障市縣國庫存有半個月退稅所需資金。(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抓緊完成2022年度658億元專項債券發行使用任務,在6月底前完成大部分債券發行工作,力爭7月底前完成剩余額度的發行工作,督促各地早准備、早發行、早使用,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同時加快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撥付債券資金的撥付使用進度,盡早形成實物工作量。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各地要積極協調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密切跟蹤國家專項債券的最新政策,及時指導市縣做好新型基礎設施等新增領域專項債券的項目謀劃、儲備和申報工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給予獎補,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升融資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對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最高減免30%,政府性融資再擔保機構免收再擔保費,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減少或取消抵押、質押反擔保要求。(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政府採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加大政府採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力度,將小微企業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價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強化政府採購工程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門檻,各級預算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科學合理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將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比例提高至40%,增加政府採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規模。(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迅速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按照國家規定的企業困難程度條件,迅速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政策,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底。做好社保基金籌措和撥付工作。採取動用結余基金、落實政府責任分擔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等多種措施,積極籌集資金,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社保局、省稅務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擴大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助發放范圍至受疫情影響的所有困難參保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國家統一部署,頂格落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擴崗補助標准。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社保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持
8.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大汽車、貨車貸款投放力度,滿足購車群體合理需求。落實好對2022年6月30日前發放的商用貨車消費貸款給予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並免收罰息。(吉林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發揮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市場化帶動作用,對於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照其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提供激勵資金,引導其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擴大支小再貸款支持范圍,允許符合評級條件法人銀行機構以信用方式申請再貸款資金,優惠政策持續到2022年底,力爭全年發放再貸款500億元、辦理再貼現200億元。(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牽頭負責)
10.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在用好前期降准資金、擴大信貸投放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負責)
11.提升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深入實施企業上市“吉翔”計劃,抓住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機遇,推動更多企業上市。把握中國人民銀行建立金融債券審批綠色通道的有利窗口期,積極推動吉林銀行等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綠色金融債,探索發行雙創金融債券。(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吉林証監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化貸款結構,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為項目建設提供中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鼓勵保險公司等發揮長期資金優勢,加大對水利、水運、公路、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持續健全“金融援企機制”,充分做好項目融資需求和信貸投放計劃對接,引導銀行提前介入,疏通資金堵點,切實提高對接成功率。(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吉林銀保監局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穩投資政策支持
13.加大重大投資項目建設力度。專班推進省政府確定的33個重點項目,加強跟蹤服務,定期調度進展,持續做好項目從謀劃落地到竣工投產的各項工作。積極推進一汽奧迪新能源汽車、吉化轉型升級、一汽弗迪新能源動力電池、中國(吉林)碳纖維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中車鬆原新能源產業基地等重大項目建設。強化專項債券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作用,持續推動項目開復工,爭取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發揮投資拉動作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部門及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推進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加快推進全省“大水網”建設,進一步強化對全省“千億斤糧食”工程和鹽鹼地綜合利用水安全支撐,重點建設重大引調水、大江大河治理等骨干輸排水通道,2022年加快推進中西部供水工程資金籌措方案編制、項目環評辦理及可研立項審批,力爭啟動開工。加速引嫩入白擴建工程前期論証,2022年底前完成工程規劃報告編制,繼續推動嫩江干流補充治理工程立項審批,及早開工建設。加快“萬裡綠水長廊”和查干湖治理等重大水生態修復項目建設,謀劃推進西部河湖聯通二期工程,編制完成工程規劃報告。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多渠道籌措落實項目前期費用和省級建設資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積極推進續建的7個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力爭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拆。提前介入各環節審核把關,做好審批及資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壓縮前期工作周期,力爭長春都市圈伊通至公主嶺至農安、白山至臨江、鬆江河至長白3個高速公路和沿邊開放旅游大通道項目在8月底前啟動征拆、9月底前開工控制性工程。力爭長春至榆樹高速公路年底前開工。在確保完成農村公路新改建2500公裡、實施安防工程1000公裡、改造危橋200座及投資40億元的基礎上,再新增農村公路新改建650公裡、實施安防工程600公裡、改造危橋120座,新增完成投資約10億元。加快沈陽至白河高鐵建設進度,爭取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指導各地結合自身實際,穩妥有序推進存量管廊建設,逐步完善附屬設施,推動管線入廊,有條件的老城區管廊項目結合城市老舊管網改造同步推進。(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組織各地各部門對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的項目進行入庫管理,加強調度和督促,加快推動項目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實施,形成實物工作量。在2022年度省科技發展計劃中,支持620項重點研發項目、5個重大科技專項20個課題,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程,力爭2022年全省新增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20戶、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350戶、新增市(州)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800戶。積極籌措專項資金,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獎補。鼓勵各地政府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探索運用綜合開發參與重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促消費政策落實
18.推動商貿服務業盡快全面復業。長春市、吉林市滿足全面放開條件,盡快解除加碼管控措施。引導酒店、飯店、餐廳(內部食堂)、快餐店等在落實防疫要求的基礎上,恢復堂食營業。鼓勵、支持各類美容美發、洗浴、家政服務、生活設施維修等便民消費業態盡快恢復營業,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在嚴格控制人流人數、保持人員間隔、出示健康碼綠碼等防控措施基礎上,室內(地下)游泳館、健身場所、電影院等空間密閉、人員集中的休閑娛樂場所有序開放。(省商務廳、省委宣傳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9.著力促進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推動汽車消費市場恢復,用好用足現有消費券資金,對在省內購置乘用車(二手車除外)並上牌的個人消費者,按照5-10萬元、10-20萬元、20萬元以上三檔給予補貼,其中對購置傳統燃油乘用車的,按照三檔分別給予不低於2000元、3000元、5000元標准的補貼﹔對購置新能源乘用車的,按照三檔分別給予不低於3000元、4000元、6000元標准的補貼。對報廢舊車並購置新車(包括傳統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車)的,在原補貼標准基礎上再增加不低於1000元的補貼。加強政企銀多方聯動,開展汽車下鄉。強化消費券投入,針對電視機、空調、冰箱、洗衣機、廚房家電、生活小家電等家用電器,開展綠色節能家電促銷。在執行國家有關部委要求的基礎上,落實《吉林省2019-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在2022年針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一定比例的車輛購置補貼。便利皮卡車進城通行,清理全城24小時限行政策,延長皮卡車進城通行時間,進一步加強通行便利保障。安排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專項用於充換電基礎設施補助。積極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202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新能源充電或加氣設施設置率達到95%。支持廢舊家電拆解項目建設,完善廢舊家電處理體系,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汽車、家電銷售企業以及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分期免手續費、贈送抵扣券補貼置換、執行較低的汽車貸款首付比例等方式,刺激居民消費意願。(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能源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促進文旅市場全面復蘇。低風險地區要全面開放文旅場所,做到應復盡復、應開盡開。糾正疫情防控層層加碼做法,切實解決人員流動受阻問題。加大對文旅企業扶持力度,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開展的會議、公務、工會等活動,解決開具旅行社發票核銷難、認定難等政策痛點﹔通過省級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發放文旅消費券,統籌優化全省消費券發放結構,提高文旅消費券投放額度,採取直接購買、實足抵用等方式,刺激消費,惠企紓困。加快推進重大文旅項目建設,提高資金到位率﹔提升存量產品品質和豐度,擴大有效供給﹔積極開展特色文旅促消費活動,加大客源招徠力度,全面活躍文旅市場。(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社保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1.促進全省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對於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對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即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鼓勵開展“商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業務。住宅類房屋中,對車庫(車位)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各地要全面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按照工程節點及時撥付監管資金。積極組織開展“線下房交會”,活躍市場氛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動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落實國家支持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具體措施,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以公平競爭促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促進電商平台經濟發展,出台吉林省新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舉辦第二屆中國新電商大會。引導平台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裡”的線上線下聯動,推動一批優質電商平台類企業進入各級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企業名單。充分發揮平台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台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台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加快巡游車網約化、網約車合規化。進一步完善支持我省網絡貨運產業發展政策,推動打造網絡貨運數字產業園。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在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發。(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省委網信辦、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糧食能源安全政策支持
23.全力夯實農業基礎地位。突出抓好“千億斤糧食”工程、“千萬頭肉牛”工程、高標准農田建設工程、黑土地保護工程、農產品加工十大產業集群建設和實施。在第一輪對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做好第二輪一次性補貼發放工作,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通過日調度和重點督導等形式,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合規發放到位。落實好國家2022年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要求,組織實施吉林省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合理布設收購網點,密切監測市場價格,按照要求及時啟動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落實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畜牧局、省供銷社、農發行吉林省分行、中儲糧吉林分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做好煤炭增產保供工作。用好國家調整煤礦核增產能政策機遇,支持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優質產能煤礦提高生產能力,保障迎峰度夏電力電煤供應安全。對保供煤礦需要辦理採礦權延續手續的,提前3個月提醒辦理,指導企業填報延續申請材料,加快辦理進度,確保保供煤礦不因採礦許可証到期停產。統籌做好煤礦項目環評服務和指導,同步開展礦區規劃環評審查與煤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辦理。研究建立煤炭產能儲備制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吉林局、省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加快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推進重點能源項目建設。全力推動“陸上風光三峽”“山水蓄能三峽”等重大能源項目進展。實施“氣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快天然氣長輸管道建設,提高管網互聯互通和資源調配能力,逐步形成“兩橫三縱一中心”油氣管網格局。加快推進地下儲氣庫、LNG儲罐等儲氣設施建設,補齊我省儲氣設施落后短板,為全省儲氣調峰和穩定供氣提供基礎保障。(省能源局牽頭負責)
26.提高煤炭儲備能力和水平。壓實儲備責任,完成國家要求地方政府煤炭儲備任務。加強省級應急電煤儲備管理,充分發揮省級儲煤基地應急保障作用,提升國有電熱聯產企業廠區儲煤增量,確保採暖期電煤穩定供應。做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貸款政策宣傳解讀,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煤炭儲備的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申請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爭取優惠資金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支持
27.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指導市縣政府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費用給予補貼。開展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領域收費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超標准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減輕企業成本負擔。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推行使用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証金、履約保証金和質量保証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8.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2022年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於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延長至6個月。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2022年因疫情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減免租金后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季度申請減免,並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考慮予以支持。(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加大對民航、交通運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支持民航企業積極爭取民航發展基金,鼓勵各地政府以股權投資方式參與機場基礎設施建設,省和市縣對新建、改擴建干支線機場安排適當資本金。鼓勵金融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對信用等級較高、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省內法人銀行機構加大對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0.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圍繞全省支柱優勢產業和防疫醫療物資、生活必需物資、農業生產物資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對全省工業穩增長作用較大、對省內外重點企業配套供應影響較大的企業,確定省級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建立與“白名單”企業對接聯系和服務保障機制,加強對“白名單”企業生產調度監測,全力以赴幫助企業解決關鍵原輔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應、員工到崗生產和物資運輸等問題,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積極引導各地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其穩定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1.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嚴格落實運輸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藥品、醫療救護設備器械“三不一優先”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政策,保障物資運輸車輛優先便利通行。用好用足通行証制度,精准摸排通行証實際需求,分行業分領域向收發貨單位歸口發放,確保應發盡發,保障重點物資運輸。持續開展關愛貨車司機行動。全力保障各類交通樞紐、公交、客運班線等運輸有序運行。加大路網運行監測力度,保持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網絡高效暢通運行,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等交通設施應開盡開,不得擅自阻斷、關閉、硬隔離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客運車站。落實“即採即走即追”制度,支持屬地政府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外廣場、國省干線公路省界、車流量較大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科學設置核酸檢測服務站,做好核酸檢測服務。(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大對物流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符合條件樞紐城市申建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承載城市,謀劃申報綜合貨運樞紐示范城市。支持長春市申報國家生產性服務業物流樞紐。申建四平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推動冷鏈物流項目建設。引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具備條件的縣(市、區)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進一步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和縣域消費渠道,基本實現“縣有綜合商貿服務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鄉鎮有商貿中心、村村通快遞”的發展目標,不斷增強農村產品上行動能,提高生活服務供給質量。支持縣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圍繞蔬菜、水果兼顧地方特色品種,採取先建后補方式,建設一批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備設施。提升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能力、商品化處理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延伸產業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引導省內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穩外資穩外貿政策支持
33.加強外貿外資企業經營保障。建立穩外貿穩外資工作機制和外貿外資重大信息報告機制,及時掌握企業運營動態,解決堵點難點問題,科學制定扶持政策措施,促進全省外貿外資保穩提質發展。確定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名錄,做好生產、物流、防疫等服務保障。(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34.用好外經貿發展資金。各市縣加大結轉結余資金統籌使用力度,全力支持穩外貿穩外資。利用現有專項資金,對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貿易融資、國際物流、公共平台建設等給予補貼,對有突出貢獻的外經貿企業給予重點支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及各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5.加強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合理降低短期險費率。利用現有專項資金,按規定實施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補助政策,幫助企業應對訂單取消、出運拒收等風險。開辟理賠綠色通道,適當放寬理賠條件。支持企業獲取海外市場及貿易商資信。對企業保單融資產生的利息給予一定比例的貼息支持。(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36.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鞏固歐盟、日韓等傳統市場,開發中東、非洲等新興市場,圍繞汽車及零部件、冶金石化、農產品加工、裝備制造等領域提升國際競爭力。加強與毗鄰國家合作,鼓勵企業加強煤炭、木材、水海產品進口。引導企業開拓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市場,用好RCEP成員國關稅減讓、區域原產地累積規則等。(省商務廳、省貿促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7.加快外貿新業態新發展。支持企業上線知名跨境電商平台或設立獨立站,擴大跨境電商出口。支持企業用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政策,設立跨境電商O2O體驗店等,發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鼓勵多元化主體共建共享海外倉。充分發揮吉林省外貿綜合服務平台功能,為企業提供優質全流程服務。積極爭取遼源市、琿春市獲批國家市場採購貿易試點,打造內外貿一體化平台。(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38.加快貿易通道建設。提高中歐班列運力,穩步擴大運量。綜合利用貨運包機、中歐班列、卡車航班和鐵海聯運等方式拓展跨境物流通道。協調中遠海、招商局等企業擴大對我省集裝箱和倉位供應。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落實“先放后檢”“依企業申請”“先聲明后驗証”等政策措施。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支持琿春鐵路口岸24小時通關,鞏固壓縮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成效。(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39.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建設。爭取國家支持,力爭將中低產田與鹽鹼地改良技術開發應用、禽畜養殖及生產加工、藝術表演培訓與中介服務等增補納入新版《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吉林省部分,擴大我省鼓勵外商投資產業范圍。進一步密切與外國在華主要商協會、國(境)外投資貿易促進機構在華代表處聯系,加強與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合作。(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貿促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
40.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保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權益。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上述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結合本地企業受疫情影響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積金常規性政策的銜接過渡。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通過綜合服務平台等渠道,實現更多業務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保障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平台平穩運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完善農村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統籌省級自有資金和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支持,籌措安排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補資金,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市縣的支持力度,引導鼓勵各地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開展農村勞動力務工增收行動,採取現代農業產業穩定一批、發展新業態培育一批、開發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吸納一批、扶持創業帶動一批、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一批等“五個一批”形式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增收。密集舉辦線上線下農民工專場招聘活動,為缺工企業和未就業農民工搭建勞務對接橋梁。制定《吉林省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培訓農民2.5萬人。圍繞穩糧保供、鄉村振興、黑土地保護等重點工作任務,開展油料作物、農機手等重點區域產業帶頭人專項培訓計劃。完善脫貧人口(含監測對象)就業幫扶政策,擴大政策覆蓋面。實施易地搬遷人口就業幫扶專項行動,確保搬遷家庭勞動力至少有1人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2.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密切關注CPI和食品價格指數變化,達到啟動條件的地區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按照政策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確保中央和省級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發放到位。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難群體幫扶工作,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對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給予有針對性幫扶。持續保持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重要民生商品應急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機制,加強糧油肉蛋果蔬等價格預警分析研判,統籌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退役軍人廳、省社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3.做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相關工作。抓好各類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持續強化食品藥品監管。抓好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的“十五條硬措施”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嚴防交通、建筑、煤礦、燃氣等方面安全事故,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有效防范重大洪澇、台風等自然災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廳、省藥監局、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証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來,統一到全力以赴推動經濟穩增長上來,堅定發展信心、主動擔當作為、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分工安排細化舉措、量化目標,全力暢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裡”。省政府將對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各項舉措盡快落地生效,盡早對穩住經濟和助企紓困等產生更大政策效應,盡最大努力把進度趕回來,把損失搶回來,全力推動全省經濟企穩回升,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勝利召開。(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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