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吉林省:“權”下放,“錢”跟上 提升臨時救助時效

2020年07月07日08:4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 吉林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鄉鎮(街道) 提升救助時效 防止致貧返貧

  本報長春7月6日電  (記者孟海鷹)前不久,吉林長春市綠園區青年路街道東方社區低保戶殷會宏老人因舊病復發,急需住院。了解到老人行動不便且家境困難,社區干部不僅送老人入院,還帶來臨時救助金。得到及時救治的老人向社區干部連連道謝。

  “現在,社會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在街道,年初區裡直接撥過來10萬元備用金。不僅大大縮短了審批時間,我們還能以最快速度把錢送達群眾手中。”該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管理科科長吳燕燕介紹,如果在過去,老人遇到這種情況,需要先把資料交社區(街道)低保專干審核,再往區裡交件審批,“一系列程序走下來,怎麼也得20天,大家隻能干著急”。

  吉林省通過政府授權方式,將臨時救助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鄉鎮(街道)。對於支出型臨時救助,則實行一次審批、多次發放,確保臨時救助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權”下放,“錢”跟上,吉林現已全面建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據介紹,臨時救助備用金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管理使用,當地縣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民政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年初以來,臨時救助備用金已累計救助城鄉困難群眾2.13萬人次,平均每人次救助950元,有效防止了致貧返貧問題的發生。

  “我們以社會救助綜合改革為契機,研究探索參照臨時救助模式,低保、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將全部下放鄉鎮(街道),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的時效性,確保更加便民、利民。”吉林省民政廳副廳長張偉介紹。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7日 11 版)

(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