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創新社會治理典型案例】

寧波市鄞州區:構建“互聯網+警調銜接”新模式 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的警調樣板

2020年06月18日09:25  來源:人民網-吉林頻道
 

老潘警調中心概貌

一、背景與起因

公安調解工作是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手段,在基層公安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針對110報警中大量矛盾糾紛“接進來、移不出、化解難”的問題,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在浙江省內首創“警調銜接”機制,在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所工作室”,將治安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銜接,使95% 以上的“110”警情糾紛就地化解。“老潘工作室”就是“警調銜接”創新實踐中的杰出代表,該工作室在“警調銜接”的基礎上,構建“矛盾糾紛聯調聯處、和諧成果普惠共享”工作格局,加強與法院調解、行業性調解、民間調解等其他調解類型相銜接,運用高超的調解藝術和整合后的調解合力,“老潘工作室”年均調處糾紛警情5000余起,成功率超過98%。

二、做法和經過

2018年,該局對“老潘工作室”進行升級改造,將其打造成集疑難糾紛調解、管理考核、調解人才培訓等多功能為一體的“老潘警調中心”,並積極推廣“老潘警調”經驗,利用“互聯網+”和機制創新優勢,構建以“老潘警調中心”為龍頭的“互聯網+警民聯調”工作新模式,努力提升基層治理社會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2019年,老潘警調銜接機制升級為地方標准規范(DB330225),工作室負責人潘明杰也相繼獲得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全國新時代最美法律服務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市“優秀人民調解員”等榮譽。

(一)注重體制創新,打造共建共治“新格局”。把握“大整合”“大聯動”“大升級”等關鍵詞,著力打破橫向部門管理壁壘、消除縱向層級管理制約,最大限度實現資源集約、力量集中、優勢集聚。

一是資源大整合。調解資源的整合,最核心的是平台的整合和人才的整合。為此,該局制定了《新時代創新發展“警調銜接”機制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在警調銜接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與其他類型調解組織的聯動處置機制,並將重大項目糾紛處置、疑難信訪案件化解、重大群體性事件處置等領域納入調解范圍。同時,通過內部選拔、公開招聘等方式,組建警調專家“智庫”﹔聘任人大政協、政府部門、民間調解組織、協會組織150余名業務骨干,組建警調兼職“智庫”,初步形成“社會各界共建共治,和諧成果普惠共享”工作格局。目前,寧波多個大型市政建設項目的推進工作均力邀警調“智庫”成員參與,市信訪局邀請老潘每周專席“坐堂”一天。

二是矛盾大聯調。對矛盾糾紛進行前置評估,按照矛盾等級,按需調配調解資源,創建“一般糾紛就地調解、疑難糾紛‘智庫’調解、重大糾紛聯合調解”的分級調解模式。對一般風險的矛盾糾紛由發生地警調工作室就地化解﹔對一次調解不成的疑難糾紛,經當事人申請,由“智庫”專家進行“問診”,並根據矛盾特征,選調兼職“智庫”成員進行援助﹔對重大矛盾糾紛,由政法委牽頭組織多種調解組織,開展“會診”。

三是管理大升級。創建“一個縣級警調中心管理轄區駐所工作室”的警調工作新體系。打造“中心旗艦店”,按照“四個中心”的定位,即全省警調工作的現場教育中心、全市調解人才的培訓中心、全區疑難糾紛案件的調處中心、全區警調銜接工作的管理中心,將原江東巡特警大隊業務用房改造建設成一個面積640平米、功能一流、設施齊全的“老潘警調工作室”旗艦店,在該旗艦店工作室內設置了多種規格的調解室,滿足群體性事件、鄰裡糾紛等7種不同類型事件的調解需要﹔建設了案件分流室、視頻聯絡室、顧問議事室、榮譽展示廳室等特色功能區。

積極推進“旗艦店”的職能轉變,研發“警調銜接工作管理系統”,配強配齊調解人才和工作人員,承擔預約案件流轉、培訓指導、監督考核等職能,使其成為撬動全市警調銜接工作換擋升級的支點。建強“屬地加盟店”,參照“旗艦店”的標准,升級改造全區23個派出所警調銜接室,高標准建設“老潘警調工作室”加盟店,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最優的調解資源。同時,強化 “加盟店” 的特色化建設,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提升專項矛盾化解能力,如在文華“警調銜接工作室”有針對性地強化涉高校類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首南“警調銜接工作室”強化商務類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潘火“警調銜接工作室”強化涉企類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培養“專家型”的調解人才,力求各有特色、百花齊放。上述新模式運作以來,寧波基層調解組織逐步形成“層層帶動、互為補充、整體響應”良性格局,單個“盆景”變為連片“風景”,資源得以充分整合、實力得到全面增強。

(二)注重科技驅動,培育多元化解“新模式”。在做大做強“實體店”的基礎上,按照“互聯網+”的理念,將警調銜接機制從“線下”搬到“線上”,推動線下調解向線上線下調解相融合,調解效率全面提升,調解手段更加豐富。

一是預約調解。自主研發具有網上預約、在線咨詢、評價打分等功能的“警調一網通”系統,並鏈接至公安門戶網站、“兩微”平台、“阿拉警察”APP和城市智能警務亭自助服務區。將“智庫”成員的專長公示在PC端、手機端、自助服務端、警務實體端功能“菜單”中,群眾可以在任一終端自助選擇預約。群眾的預約申請,自動流轉到系統后台,由警調中心工作人員,協調確定調解時間和方式地點,安排“智庫”成員進行調解。

二是遠程調解。在每個派出所的“警調工作室”和城市智能警務亭建設遠程視頻調解室,配套建立“專家遠程調解機制”,使群眾在任何一個派出所和智能警務亭,都能享受到專家的遠程調解服務。將視頻遠程調解系統與手機端、PC端關聯,警調工作人員可以在視頻調解室以外的地點開展調解工作,群眾也可以在任何有網絡的地方得到專家遠程服務,打通了調解“最后一公裡”。2019年10月12日,“老潘警調中心”負責人潘明杰通過遠程調解系統,隻用了不到半小時的時間,就“足不出戶”化解了發生在異地的1起疑難鄰裡糾紛。

老潘正在進行遠程視頻調解

三是流動調解。啟用“流動調解車”,對涉及當事人隱私等特殊情形或來所調解有困難的特殊人群,借助“警調一網通”系統的預約功能,開展“滴滴式”的上門服務、移動服務,做到“群眾點一點、調解就到家”,以“實打實”、“看得見”的細致和貼心,贏得了群眾口碑贊譽,擦亮了“老潘警調”品牌。

(三)注重保障支撐,激發調解隊伍“新活力”。將“以人為本”理念體現在支撐保障的方方面面,做到嚴管與厚愛有機結合,為調解員隊伍全面營造一個“有競爭、有待遇、有提高”的職業發展良性環境。

一是培育人才隊伍。積極發揮“老潘”等領軍人才的傳幫帶作用,依托 “旗艦店”的多元化功能,通過遠程培訓、跟班學習、集中輪訓等方式,讓更多“小潘”脫穎而出。在調解室開通“直播”“錄播”功能,實現經典案例現場直播、實時回放,以案施訓,提升培訓效能。創辦“老潘講壇”,打造浙江省調解人才開展經驗交流的“明星”論壇。編印《警調三十六計》,供警調工作人員學習借鑒、增強本領。

二是建立評價體系。建立網上評估機制,群眾打分評價,網上晒出結果,作為調解員考核的重要依據,倒逼調解員提升職業素質。邀請高校、法院、司法等領域專家,開展“年度優秀調解員”“十大成功調解案例”等評選活動,激發優秀調解員干事創業、爭先創優熱情。

三是提升待遇保障。在不折不扣落實“警調銜接”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的基礎上,創建“基本工資+級別工資+以獎代補”收入體系,拓展調解員待遇增長空間,提升工作積極性。規定調解員基本工資待遇不低於派出所協輔警年收入﹔以群眾認可程度、工作年限、工作績效為依據,建立層級晉升制度,根據層級檔次發放層級工資﹔將工作績效量化考核,以補助形式定期予以獎勵。

三、“老潘警調”工作成效與反響

“老潘警調”模式實施綜合成效較好,可實現社會收益與社會經濟效益雙豐收,項目的落地對加強全域基層治理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一)群眾收獲了和諧。全區日均通過“警調工作室”解決糾紛警情13.2起,實現98%以上的110現場未調處警情就地化解﹔“警調工作室”專職處置初信初訪,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初信初訪就地解決”,助推去年全區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實現98%、97.38%,擢升至全市第二。

(二)政府收獲了穩定。在重大項目建設、軌道交通建設、征地拆遷過程中主動介入、跟蹤保障,化解了一批重大不穩定因素,成功處置了一批群體性事件,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橋頭堡。化解了省市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事件4起、千萬元以上的疑難糾紛案事件2起,並積極參與p2p利益群體、酒店改制利益群體的穩控工作。

(三)調解效率得到了提升。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和機制創新的復合優勢,創建“網上預約、網下化解”、“視頻遠程調解”、“滴滴式調解”等新型調解模式,推動線下調解向線上線下融合,調解效率明顯提升。年均調處糾紛警情5000余起,調解員人均調解案件數增加15%,案件平均調解時長縮短25%。

(四)群眾工作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積極發揮“老潘警調中心”全省公安機關實戰化訓練教學點的優勢,借力“老潘”等領軍人才的傳幫帶作用,加強專業化培訓,全面提升全區黨員干部的群眾工作能力。啟用以來培訓授課23次、培訓人員900余人。出版《警調“三十六”計》教材,累計印制並發放5000余冊。

四、“老潘警調”的探討與評論

(一)推動調解組織體系化、規模化,真正把基層組織“做實做強”。當前,各地普遍存在著基層組織薄弱、群眾工作弱化的問題,大量的矛盾糾紛在基層化解不掉、引發上訪。為此,我們針對110報警中大量的糾紛警情,以“老潘警調中心”旗艦店為標准,在23個派出所全部建立“老潘警調”品牌連鎖店,配套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做優每個調解室的調解隊伍,真正把這一類型的基層組織做大做好,把群眾調解工作做優做實。同時,建立“一個縣級警調中心管理轄區駐所工作室”的警調工作新模式,全區的警調工作室在“老潘警調中心”統籌管理下,由原先的“各自為陣”變成一個高度組織化的體系,警調工作合力明顯增強。

(二)推動基層共建共治,真正讓發展成果“普惠共享”。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整合司法、環保、衛生、勞動等政府資源,律師事務所、老娘舅協會、中介機構等社會資源和人大政協力量,在“警調銜接”的基礎上,將人民調解與其他類型的調解組織有效銜接,調解范圍從110糾紛警情拓展至重大項目糾紛處置、疑難信訪化解、重大群體性事件處置等領域,實現“為百姓解憂、為政府減壓、為民警減負”。

(三)堅持科技創新驅動,真正使傳統調解“煥發新生”。將“老潘警調”預約評價功能嵌入網絡平台和智能警務亭、移動調解車等新型警務平台,構建“網上預約流轉、網下巡回化解”、“遠程調解”等新型調解機制,實現調解資源的最優調配,使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的調解資源。利用信息平台和體制機制創新的復合優勢,賦予以“老潘警調”為代表的警調銜接機制新內涵和生命力。

(責編:王帝元、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