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7月31日吉林省開展重點車輛專項治理行動

2020年04月29日09:34  來源:中國吉林網
 
原標題:5月1日至7月31日全省開展重點車輛專項治理行動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安全平穩,杜絕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發生,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從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重點車輛專項治理行動,此次整治行動重點打擊貨車“大噸小標”、非法生產、改裝、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違規生產、非法改裝和銷售低速電動車等違法違規行為,逐步消除低速電動車道路交通管理頑疾,加快淘汰“營轉非”大客車、57座以上大客車及臥鋪客車。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降事故、減隱患、保暢通,為民眾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強力推進貨車非法改裝整治

  全省交警部門認真部署開展貨車非法改裝整治行動,嚴把機動車查驗、檢驗關,嚴格按照貨車登記查驗和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及標准,從嚴執行。同時聯合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存在非法生產、改裝、銷售的企業、窩點,堅決予以取締。

  推動低速電動車綜合治理

  各地交警部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開展專項整治低速電動車統一行動,強化低速電動車長效治理。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對違規生產、非法改裝和銷售低速電動車的企業嚴罰嚴管。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爭取政策支持,限制地區增長數量,加快淘汰低速電動車。

  加快重點車輛淘汰進程

  各地交警部門嚴格落實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加大對重點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情況監控力度,加快重點車輛淘汰進程。增加對重點車輛駕駛人教育頻次,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  

  深化推動部門協作

  各地交警部門會同交通、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加強對本轄區非法改裝、銷售貨車企業和營運企業的檢查、監督、約談,對存在非法改裝貨車、低速車輛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對多次違法的重點車輛或企業將報送交通運輸部門,吊銷車輛營運証。(記者王濤)

(責編:馬俊華、謝龍)